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抄袭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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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抄袭
乔布斯在1995年引用过毕加索说的一句话“好的艺术家模仿,伟大的艺术家剽窃”(Good artists copy;great artists steal.)
之前以为这话乔布斯说的,后来才知道是引用的毕加索的~··
梵高:Gogh Vincent(1853.3.30----1890.7.29)
伦勃朗以后荷兰最伟大的画家。1853年3月30日生于荷兰南部布拉邦特德格鲁特-赞德特镇,是荷兰新教牧师泰奥多勒斯-梵高(1822----1885)和安娜科妮莉娅-卡本特斯(1819----1907)长子。其艺术对现代绘画影响甚大,特别对于苏丁和德国表现主义影响更深远。其全部作品(包括800幅油画和700幅素描)在生前只售出过一幅。
(第一张抄的是Delacroix)
(梵高喜欢拿当年大师的画作进行再创作。想不到的是,他临摹的作品后来变得比大师更值钱)
我觉得梵高是唯一一个临摹别人的画,然后临摹的画比原作卖得还贵的画家了~···
orz,我觉得我永远也达不到,毕加索,乔布斯,梵高的境界~··
上边雪姐说了很多,但感觉还是没有回答问题。
就知识产权这个领域来讲,抄袭/临摹/盗用 等等类似概念的词语目前没有什么确切的衡量标准,而且我觉得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也不好判定。及时在一些版权纠纷的案件中,司法机构会给出一些毫无生气的量化标准。
我个人的理解,直接盗用这一点很容易判断,当涉及到的是将A作品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元素原封不动的用于其他所有人的时候,就一定是盗用了,大家都很清楚。
难的是对于抄袭的界定,设计作品中,如果有99%的内容和其他作品一致,那我说这个是抄袭,可能没有什么问题,但如果说我有10%的内容和其他作品一致,再说这个东西是抄袭的恐怕就很难判定了,比如说这10%是一些大家都会的无关紧要的内容,对于设计作品整体本身来讲没什么影响的,你说他是抄袭就比较牵强;但如果说这10%是另一个作品中的核心创新点和创意点,你说他不是抄袭也很难站住脚。
综上,我觉得抄袭与否主要看三个方面的问题,一是内容相似程度占比,二是相似内容部分本身对于作品整体的重要性,三是创作者是否有主观故意。其中第一点相对好判断和量化,第二点稍难,第三点更是难于举证。因此因为这些原因,抄袭在目前来讲我觉得很难界定。
当然我们完全可以制定规范法律,简单粗暴的认为只要内容有0.1%的一致,就判定为抄袭,这样最简单。但是导致的结果就是文化创意领域完全无法进行创作,大家天天在造各种不同的轮子,谁还能有精力去花时间去造一辆战车呢?
在对版权保护的度上,确实值得深入探讨和考虑。
感觉说的还是有些乱,大家意会吧~~
之前在3K+人口的公司的集团技术中心工作过,不像产品部有项目提成奖,技术中心的UX们主要的奖金来自于研发项目奖金,内部比赛奖金和专利。
所有就专门为此研究过国内外界定抄袭的一些标准。专利分创新专利和外观专利。
我们比较熟悉专利、版权和商标这三种知识产权
美国的话,之前纯UI视觉设计无法独立申请专利,需要和程序交互逻辑一起申请才可以。但是苹果公司有高招,他们把IOS里面几个重要的入口ICON统统申请了商标专利!
以下是苹果公司所诉三星公司在商业外观方面的侵权:
苹果的三项iPhone设计专利。
专利号D627790:屏幕显示的图形化用户界面。此处指苹果主屏幕——图标网格。
专利号D602016:电子设备。此处指iPhone 3G / 3GS的设计专利(见右图)。虚线画出的屏幕和按键只是设备的外壳,不在此项专利之列。
专利号D618677:电子设备。此处指iPhone的屏幕和按键。
我记得之前苹果是起诉过三星的4个快捷入口图标侵犯了它的某条交互专利,后来三星就变成5个和3个快捷入口了。
苹果为了自己的图标不被三星抄袭,专门为以下这些基于iOS系统的图标的申请了注册商标,以保护它们不被三星抄袭
国内的话,也是要和交互和功能一起提交才能申请到专利。如果实物设计的话,可以申请外观专利,如果有技术创新可以申请创新专利。
然后,抄袭的话,在国内一般能举出5个地方不一样就不算了。比如尺寸大小,色彩,排版,造型,风格,元素上的不一样。不过现在扁平化大行其道,基本版式上雷同的APP还是比较多的,你打开一些电商类APP,好像除了图标的样式和颜色换了一下,布局都差不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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